吳姓少年與12歲A姓女童本係男女朋友,但女童並沒有心理準備,願與少年發生性關係,今年3月6日上午10點多,少年約女童到北部一家電影包廂裡約會,在密室中,少年求歡遭拒,乾脆霸王硬上弓,強脫女童衣褲,性侵得逞。
女童感覺受辱,而且對吳姓少年的性侵舉動充滿恐懼、厭惡、害怕等負面情緒,她傳簡訊給男友說:「我才12歲,就被你破處」,沒想到少年竟然耍無賴,說:「就性慾來了嘛」,毫無悔意。而檢方也發現,在兩人對話中,女童的言語都表達不甘心、憤怒等情緒,但對方卻連一句道歉的話也沒有。
由於少年「射後不理」的冷漠態度,讓女童感到無助,向表姊哭訴其遭遇,其父親輾轉得知,憤而向警方報案。
少年被移送地檢署偵辦,檢警偵訊時,他坦承犯行,但否認以暴力硬上,堅稱女童半推半就,最後同意與他發生性關係,但女童否認,供稱從頭到尾就拒絕男友的求歡,檢方認為他毫無悔意,且性觀念嚴重偏差,今天全案偵結,檢方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將吳姓少年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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