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日前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共同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將劉姓保母和丈夫各判處12年及12年6月徒刑,但判決出爐後,男童父母相當不滿,認為驗屍報告顯示,施暴的保母夫妻並非單純的過失傷害,已有明顯故意殺人之意。
由於男童的死狀淒慘,審判長向家屬建議,可以請律師向檢察官遞狀,上訴時提出變更起訴法條為殺人罪,才有機會以更重量刑論處,或變更起訴法條為殺人罪上訴。
劉姓保母和丈夫案發後一度向檢警坦承,多次拿玩具車敲打男童頭頂,並將他推倒在地,以腳踩踏男童腹部。保母的丈夫供稱,男童有幾次哭鬧,被他打巴掌,以及用愛的小手打小腿,去年7月還曾用腳踩踏男童腹部。
原本不承認施暴的劉姓保母,遭羈押後也終於說出實情,承認因經濟壓力大,心情不好就會拿衣架打男童出氣,加上男童的父母積欠保母費用,才會情緒失控,她更坦承,去年9月看到丈夫踩踏倒在地上的男童腹部,自己也曾跟著踩了一下。
沒想到全案起訴後,二人在法官面前大翻供,否認曾經施虐,只強調男童發燒未及時送醫才造成憾事,純粹是疏忽,甚至反控檢察官在偵查期間施以恐嚇,且未錄音,他們是為了交保才被迫承認犯行。
男童的雙親氣憤地向本刊表示,保母夫妻一再隱瞞施暴的惡行,一直到解剖報告出爐才承認施虐,「至今我們承受喪子之痛,卻等不到一句道歉,更別說談和解。」何況從法醫的解剖報告可以看出,保母夫妻根本有殺人的犯意,而非只是單純的傷害致死。
本刊取得法醫解剖報告,發現男童不只肝臟碎裂,有些受傷處甚至已呈現纖維化,代表男童曾被虐打,舊傷癒合後又遭毆打,內臟才會出現新舊傷的痕跡,顯見遭人施虐已久,卻因腹部組織較軟不易從外觀察覺。
此外,男童臉頰和臉邊也有多處挫傷,身上還有許多結痂的擦傷及瘀傷,新舊傷紛陳,頭頂還有多處集中的挫傷,法醫在鑑定意見中指出,男童瘦到肋骨清晰可見,連生殖器都整個潰爛,無論是頭部外傷、慢性胰臟炎或肝挫裂傷都可能致死,「這些都不是意外所致,而是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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