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件發生於去年6月,林妻曾向本刊爆料,同年4月底她借用丈夫電腦上網替小孩預購口罩,卻在電腦看到以女生命名的資料夾,她從資料夾中看到自己的名字,於是點開來看,赫然發現自己淪為性愛影片女主角。林妻強調這些性愛影片、照片多達15GB,要是全部看完,至少要花上一整天的時間,影片內容是依據不同姓名、年度分類,最早的拍攝日期可以回溯到2009年,包含自己共有10名女性被拍下,「我看到畫面時很震撼,他就和李宗瑞一樣。」
此外,林妻追查後發現,丈夫和在同間銀行的女同事有染,林妻便揪朋友闖到小三辦公室怒嗆「用鮑鮑換包包嗎」「香腸好吃吧」,遭對方反控公然侮辱、誹謗、強制、恐嚇等罪。小三提告指控,當天林妻羞辱了她近2個小時,還揚言要打電話給對方的家人,甚至還威脅她要散佈影片。
針對林妻與小三爭執一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當時2人起爭執是在私人辦公室,且錄音檔也聽不出小三有畏懼情緒,該人妻只是要求對方道歉,也無妨害出入辦公室,因此也認定不構成恐嚇、強制等罪,判均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