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這場大火,10月14日凌晨2點54分,高雄市消防局接到第一通報案電話,傳來急促的聲音大喊:「府北路的城中城失火了!」消防局獲報,立即指派前金、鼓山及中華分隊出動救災,大批消防隊員雖然在九分鐘後陸續趕抵現場,但火勢已相當猛烈,大火及濃煙不斷向上竄燒,救災困難,一直到清晨4點39分,火勢才獲得控制,上午7點17分完全撲滅。
這場燒了4個多小時的無情惡火,造成嚴重傷亡,檢警在火勢撲滅後,立刻著手調查起火原因,發現大火竄燒前20分鐘,城中城附近社區的一名住戶曾目睹歇業茶具行的大門,冒出一陣煙霧,不久,茶具行突然傳出爆炸聲,接著竄出火舌,他見狀急忙報警,但整棟大樓已瞬間被大火及濃煙吞噬。
雖然該住戶直擊茶具行是起火點,但並不是第一個報案人,首位報案的是一名住在城中城的計程車司機,他凌晨收工返家,正要上樓就聞到燒焦味,過沒多久茶具行傳來爆炸聲,大火瞬間竄出,他急忙拿水管灑水,但火勢實在太過猛烈,根本滅不了火,只好打電話報警,並大喊失火,倒楣的是,他一度還被懷疑是縱火犯。
大火完全撲滅後,消防局鑑識人員初步研判,火災與電線走火無關,起火點就在茶具行後方套房的沙發附近,與二名目擊者說法吻合,檢警詳細訪查後,循線找到黃女及郭男。黃坦承將裝有檀香灰的鐵罐丟進沙發旁的垃圾桶,雖然後來改口,說把檀香灰跟烤過的秋刀魚一起打包,準備丟進愛河,最後又說忘記怎麼處理了,但「案重初供」,檢警認為她第一次的說法比較接近事實。
鑑識人員分析,鐵罐內的檀香灰未熄,放在罐內悶燒,加上周圍有易燃物,包括煮水用的卡式瓦斯爐被引爆,封閉的屋內溫度逐漸升高,出現最可怕的閃燃現象,即密封空間燃燒產生濃煙,屋內溫度不斷升高,大量濃煙的溫度也跟著升高,成為可燃氣體,濃煙一旦被火場高溫自動點燃,就會形成一片火海,瞬間超過500度,非常恐怖。
檢警研判,由於黃女喝了太多酒,可能忘了熄滅檀香灰,加上早她一步離開的郭姓男友也供稱,黃的確有點檀香驅蚊的習慣,也常沒熄滅就離開,讓檢警更加認定她就是火災的元凶。雖然黃被警方逮捕時,直呼自己是冤枉的,絕對沒有縱火的意圖,但她前科累累,有多次傷人紀錄,10年前還曾因債務糾紛,教唆青少年丟擲汽油彈縱火,遭判7個月徒刑定讞。
另外,警方表示,城中城過去經常發生喝酒鬧事的紛爭,被列為治安熱點,警方在大樓內部及對面都設有巡邏箱,黃女因為經常在大樓出沒,多次鬧事,早就是警局常客,只是沒想到,這次她竟然涉及46死的重大火災,到底是意外引發火苗?還是縱火?有待檢警進一步偵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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