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判決指出,賴男因不滿中央防疫,於2020年6月6日在臉書社團「 蘆竹南崁資訊大小事分享團」寫下「阿中部長隱瞞疫情,無恥舔美賣台」文字。由於文章隱私設定為「公開」,陳時中瀏覽發現後氣得提告,台北地檢署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賴男。
台北地院於4月、8月間正式審理時皆傳喚賴男,但他未出庭,僅在審查程序庭中坦承有發表相關文字, 矢口否認公然侮辱犯行,只是在臉書上表達自己立場,沒有侮辱陳時中 。但法官認為,賴男的文字沒有理性就事論事,「無恥舔美賣台」屬於侮辱文字,具輕蔑、令陳時中難堪之意,超出適當評論範圍。
另外,陳時中提告指出「隱瞞疫情」足以損害他的名譽,發文者涉加重誹謗罪嫌。但賴男辯稱,因為先前彰化民眾大規模篩檢新冠病毒確診比例與全台確診比例不太一樣,且台灣人出國有被篩檢到確診的狀況,所以認為有隱瞞疫情。
檢察官認為,隱瞞疫情固然屬負面批評性文字,但未超出適當評論範圍,認為賴男的「隱瞞疫情」說詞,是對於可受公評之事,出於善意而為合理評論,此部分不成立犯罪。 最後法官判賴男拘役3日,得易科罰金3,000元。
一審宣判後,因賴男逾期未提上訴,陳時中也放棄上訴, 因此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