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掌握,中投公司在2010年4月2日完成《真相-中影股權交易案始末》內部調查報告,並呈給當時的黨主席馬英九核閱,內容多達40頁,封面還加註「機密報告」,詳述中影案緣起、蔡正元扮演角色及郭台強取得中影經營權的過程。
根據這份中投機密報告顯示,中影在2006年爆發掏空前,張哲琛曾私下和郭台強單獨會面。檢方懷疑,郭台強當時在中影交易過程原本並不打算出資,僅願「出名」擔保完成交易,幕後金主另有他人,但後來金主不願拿出錢來,連前調查局長吳東明都出面協調未果,最後郭台強夫婦才又回到談判桌。
中投公司原先認為,郭台強當時借名人頭,幕後金主是一位北市迪化街大地主「趙媽媽」周麗華,她也是前調查局長吳東明的親戚。張哲琛當時還透過私人情誼,找吳東明協助,讓趙媽媽瞭解狀況。
不過,趙媽媽後來並未出資,吳東明一度介入周旋,最後才由郭台強出資,最後郭台強出資10多億元取得價值百億的中影龐大資產,可說最大贏家。近年來,郭台強三度試圖將中影文化城從「文教用地」變更為「文化創意園區」,雖然屢遭北市府駁回,但勢必有成功一天,屆時開發利益更為驚人。
依此,進一步來看合議庭判馬無罪的理由之一在於,中影文化城位於行水區、黨部大樓位於行政區,涉不當黨產爭議而乏人問津,是否涉及賤賣已有疑議,且無事證明馬英九等被告涉及犯罪,因此判決無罪的理由並未被檢方接受。
因為中影土地僅有1/3在行水區,依照計畫,整筆土地僅能作為博物館、醫院、餐飲及招待所興建,由於容積率高達300,在附近區塊不但最高,加上土地面積大,加上當時蔡正元即計畫將中影切割成16塊土地,可開發成大老闆私人招待所,顯見利益驚人,加上馬英九也曾提出「大故宮計畫」,以帶動外雙溪一帶發展,一旦開發成功,勢必讓郭台強的中影成為金雞母。
此外,高育仁曾表達購買中廣意願,不論出價或價錢都很好,蔡正元也代表買家要買中影,當時中投內部也研析中視第二大股東保力達集團為潛在買家,另有東森王令麟及犇亞證券公司都表態想買進華夏公司股權,顯見三中黨產並非乏人問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