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根據歐陽榕的供詞,在鳥松棄屍地點,找到包括胸部在內的4袋屍塊,另外在鳥松大竹路找到肢解用的凶刀,至於其他6袋屍塊,警方根據調閱的監視器畫面確認,都已被垃圾車載往焚化爐焚化,最終死者的頭顱、心臟及四肢就這樣被燒得精光,無法拼湊成完整人體。
警方事後還查出,歐陽榕要將屍塊棄置在女友住處大樓的垃圾子母車時,因為太重,請管理員幫忙搬運,管理員不安地告知警方,當天他覺得奇怪,曾問歐陽榕:「袋子裡是什麼東西?」但對方不講,他搬完後一直覺得心理不安,甚至做了奇怪的夢,夢中有個人影一直說:「我死得好苦!」
檢警另案查出,歐陽榕的前妻1999年溺斃在大排水溝,當年就讀大學的女兒,也溺斃在浴室,歐陽榕被岳父指控,涉嫌殺妻害女,詐領600萬保險金。1999其妻與歐陽榕在家中吵架後騎機車外出,不久被人發現陳屍在大寮鄉翁園村一處大排水溝內,警方判定石玉華自己摔落大排水溝內溺斃,以車禍意外結案。
隔年,歐陽榕就讀大學的女兒在校外宿舍不慎從上舖掉落地面,頭部腫脹,當時並無大礙,但休假回家時,卻在浴室溺斃。警方當時認為,應是腦部受傷病變,洗澡時昏倒,頭部栽在浴池內溺死,並無他殺嫌疑。
但分屍案爆發後,妻子娘家人要求警方重新調查這兩起命案,警方調閱兩人命案資料,舉證困難,無法證明歐陽榕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