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0 10:40 臺北時間

酒店妹為超渣人夫「墮胎2次」 正宮揭殘忍真相:妳是他第4任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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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酒店妹戀上人夫為對方墮胎兩次,女方母親得知後,氣得跑去向正宮告密。(示意圖,pixabay)
酒店妹戀上人夫為對方墮胎兩次,女方母親得知後,氣得跑去向正宮告密。(示意圖,pixabay)
高雄1名人夫阿凱(化名)於2017年5月到當地酒店工作,因而認識酒店妹小花(化名),但小花明知阿凱已有家室,仍執意和對方成為男女朋友,還多次發生性關係,期間內女方還曾為阿凱墮胎2次,但兩人最後仍分手收場。不料小花的父母發現女兒的不倫戀後,氣得向正宮告密,沒想到此舉卻讓女兒挨告,將賠償正宮16萬元遮羞費。
判決書指出,正宮主張自己和阿凱於2012年結婚,但對方2017年5月到高雄酒店工作後,就和酒店妹小花搞上,且對方知道她的存在,仍執意和阿凱交往,期間內兩人還發生4次的性行為,且小花還2度為丈夫墮胎,雖然兩人最後於2019年分手,但小花父母跑來向她告密,才驚覺原來阿凱背著她和小花相戀約2年之久,讓她精神受到莫大的痛苦,並以4次性行為單位計算,一次25萬元,求償小花賠償慰撫金100萬元。
不過小花卻主張,自己的確有和阿凱交往,也清楚對方是有家室之人,所以和對方僅止於親吻、擁抱,並未與阿凱同居,亦無發生性行為,更未因此懷孕、墮胎。並指出墮胎一事,與阿凱並無關連,且阿凱的妻子曾和她母親說,自己為對方婚後第4個女友,反控正宮縱容丈夫酒店尋芳,並申請駁回。
法院根據阿凱偵訊的說詞發現,他坦承自己和小花是男女朋友,還清楚提到兩人發生性行為的時間、地點,此外阿凱還指出,小花跟他「拿過2次錢去墮胎,吃了墮胎藥要回家流掉」,且2次墮胎都在順昌街租屋處陪小花休養等語。法官再根據兩人臉書對話發現,小花於2019年10月問阿凱,「工具人?白癡?空氣?真不知道這是什麼,如果你這樣說我更像是,有誰會平白無故懷孕拿小孩那2次」等語,由此可見,以上證據都證實小花曾為阿凱墮胎2次。
法官再指出,雖然小花堅持否認當時傳訊息的對象是阿凱,但她的母親之後曾傳微信給阿凱說::「你說我女兒為了你拿兩個小孩子,你知道拿兩個小孩對她的身體傷害多大嗎?」「我女兒讓你睡了,還為你拿了兩個小孩子,身體的創傷是你三兩句話能說得過去嗎?這是一輩子無法補償過來,也不是金錢用來衡量」等語,更加確定小花傳訊的對象確實為阿凱。
最後法官認為小花確實破壞阿凱妻子的婚姻生活之圓滿、幸福等一切情狀,但審酌小花僅有高職畢業,月薪2萬元,和阿凱正宮所得相差甚大,應以每次侵害行為減至4萬元,共計小花應賠償16萬元。而該事件上訴至高雄高分院,法官經查後,仍維持原審判決,裁定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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