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多歲的周男,利用自己長輩身份,今年7月間透過通訊軟體,找藉口邀約C姓女大生吃飯喝酒,C女不好意思拒絕阿伯,於是赴約,同桌還有一名友人,酒過三巡,周阿伯C力邀女到他家中續攤,而友人因疲累而先行告辭。
周男不懷好意繼續灌C女酒,她喝茫了想回家,周男見獵物要跑了,情急之下一把將C女拉到自己大腿上坐,然後伸手襲胸、摸臀。已經不勝酒力的C女推拒,但周男說:「阿伯親一下」,然後強行「喇舌」,C女大喊:「阿伯,別這樣,我不喜歡」,接著用力推開周男,想逃離周家,但周男精蟲衝腦,竟尾隨到屋外。
C女趕緊打電話向乾哥求援,周男才不敢繼續伸祿山之爪,事後C女乾哥會同里長找周男興師問罪,大罵他「幾十歲人了,還對晚輩做出這種丟臉的事」,周男並未否認,只說自己一時衝動。
而C女遭辱,受創甚鉅,她每天狂刷牙,多次洗澡,心中的噁心感還是揮之不去,還是覺得自己很髒;為了討回公道,她在家人支持下提告。基隆地院合議庭審酌,周男曾犯強制性交未遂罪,被判刑3年,出獄後又猥褻女大生,犯行明確,並未表現悔意,且無法與被害人成和解,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被告不服上訴高等法院,結果上訴駁回,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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