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3 23:15 臺北時間

噴槍奪女童命生父「判刑10年定讞」 母:感謝還女兒清白

mm-logo
時事
女童遭空氣噴槍灌入高壓空氣致死,生父遭判刑10年定讞。(翻攝畫面)
女童遭空氣噴槍灌入高壓空氣致死,生父遭判刑10年定讞。(翻攝畫面)
前年1月在高雄左營,一名鄺姓男子帶著3歲大的女兒前往一間加油站洗車,未料女童卻遭空氣噴槍從口中灌入高壓空氣,導致肺臟內部破裂出血致死。一審原認定,是女童自己拿噴槍放入口中把玩導致意外發生,僅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鄺男1年10個月徒刑;二審改認定,是鄺男持噴槍深入女童口中噴擊,依傷害兒童致死罪,判刑10年,最高法院3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女童母親得知後,感謝司法還她女兒一個清白。
鄺姓男子與已分手的鄧姓女子育有一名3歲女童,然而2019年1月間,鄺男帶著女童開車前往左營一家加油站自助洗車時,女童竟被空氣噴槍從口中灌入高壓空氣,在緊急搶救後仍因肺部破裂不治,鄧女心痛控訴,希望為女兒找到真相。
由於此案疑點眾多,鄺男一開始說是女童自己把玩空氣噴槍,誤把噴氣放進自己嘴裡,然後就突然臉色蒼白昏倒,他見狀就立刻送醫急救。警方對他的說法採保留態度,檢方偵辦時對鄺男進行測謊,然而其測試結果卻是無法鑑判,難以據此認定是鄺男將空氣噴槍放入女童口中,因此認定是女童自行將噴槍放入口中,誤觸扳機,而鄺男未盡照顧者責任,涉犯「過失致死罪」,橋頭地方法院一審以此判處鄺男1年10月徒刑。
案件上訴到二審,高雄高分院在研判監視器畫面後,認定女童沒有把玩噴槍,且高壓噴槍有反作用力,女童應該會因為反射作用而鬆手,因此改認定是由鄺男往女童臉部和口內噴氣。雖然檢察官主張鄺男有殺人犯意,但合議庭認為他當天無與鄧女爭吵,平常也不會打罵女童,事後有開車載女童緊急就醫,無故意殺人犯意;而鄺男長期在汽車廠工作,應可預見高壓噴槍對女兒造成的傷害,有不確定故意。綜觀上述理由,改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重判10年。
鄺男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二審見解與證據問和,量刑符合法令,3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據《中央社》報導,鄧女聽聞判決後,很感謝各界一路走來的幫忙,也謝謝司法單位讓案見真相大白,還她女兒一個清白,她相信司法是公正、嚴謹的。鄧女坦言,她到現在還是很想念女兒,女兒仍是她心頭的一塊肉、難以割捨,但也希望能回到工作、平靜生活。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0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