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媒體報導,陳女和邱男因對生孩子沒有共識,在2018年4月協議離婚,然而邱男在2019年2月發現,前妻竟然在離婚7個月後就生下一名男童,懷疑時間點有蹊蹺,向高雄少家法院提出「否認推定生父」之訴,才意外發現前妻陳女和蔡武宏的外遇事蹟。
經法院鑑定,確認蔡武宏和陳女之子的DNA相符。邱男認為蔡武宏不問陳女是否為有夫之婦就交往,還生下一子,明顯有過失;陳女則說,是與邱男在生活和價值觀上不合,又因工作分隔兩地、感情淡薄,2人才會離婚,與生不生小孩沒有關係,而她在2017年透過友人介紹認識蔡進而交往,當時未表明自己仍為已婚身分。蔡武宏也說,和陳女交往時不知道她已婚,才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交往並生下一子,直到邱男興訟才得知此事。
高雄地院認為,三方供詞不足以佐證蔡武宏沒有盡到查證義務的責任,若非特殊情況,很少人會在決定交往前先檢查身分證,因此難認定蔡未盡查證義務,因此判決蔡免賠,而陳女需賠邱男35萬元,可上訴。
蔡武宏今(2日)發出聲明稿,對於「誤當小王」一事引發關注感到抱歉,謝謝法院還他清白,證明他沒有故意破壞他人家庭,但對於此事造成邱男的困擾,他也深感抱歉,希望邱男諒解。蔡武宏表示,感謝陳女為他帶來一個活潑可愛的孩子,他強調自己身為父親,絕對會負起養育責任,也在協議後決定讓孩子認祖歸宗,雙方將善盡父母責任,盼外界給予祝福並給孩子多一點私人及成長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