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在Dcard以「還要多久的惡夢?」為題透露,大二暑假期間,她和男友一群人在到白沙灣玩水,男友卻無意間在兄弟的手機裡,發現她全身赤裸洗澡的畫面,當時男友也警告對方別再偷拍,且過程都有錄音,加上她一時心軟,所以並沒有報警或告知老師,沒想到對方卻未洗心革面,「在未來捅了自己一刀!」
事隔3年後,原PO在學校忙著畢展,突然腸胃感到不適,跑到廁所解放,過程中她聽見腳步聲,便好奇往隔壁間一瞄,卻發現有隻「IPHONE 12PRO深藍色三眼怪貼在隔間板縫,鏡頭對著我這間」,她秒認出手機的主人,就是當年偷拍她洗澡的男同學,且對方足足拍了5分鐘才離開,甚至還將鏡頭移向她屁股的方向偷拍,解放完後她立刻衝出廁所求救,並向老師們通報。
事發一週後,原PO揪好友們向偷拍的男同學攤牌,但對方卻稱當天他只是進廁所拿衛生紙,甚至還硬扯,拿手機是為了找隱形眼鏡,堅持否認偷拍一事。「一個禮拜過去,聽說他(犯案男同學)過得如同正常人一般快樂,只有我每天陷入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情況中」,所以她決定報警舉發男同學。
原PO透露,偵查庭期間,檢方表示妨害秘密罪沒有未遂,並坦言當初她報案時,警方也翻過男大生的手機,但沒找到偷拍的照片,因此少了物證,檢方建議她上調解委員會處理。最後對方只願賠償6萬元了事,讓她相當氣憤,雖然男大生的家長有出面道歉,承諾好好處理,並給她個答覆,但至今卻不見人影。
原PO爆料受害者不只她一人,「據前男友所說,我們班上的女生都曾被下過毒手,他(犯案男大生)甚至自己說出,曾偷拍過班上一個女生的名字」。自從被偷拍事件後,她只要到外面上廁所,都心驚膽戰,所以都會帶手機上廁所防身,深怕被偷拍再度重演。最後並呼籲網友,「血淋淋的例子想要警戒大家,無論發生什麼事,請務必在第一時間報警,這是保護自己的最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