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蘋果新聞網》報導,一名李男向媒體投訴稱,自己10月初去麗京棧酒店應徵接待旅客及櫃檯行政業務,由於該旅館目前轉做防疫旅館,因此李男便向旅館詢問是否要接種過疫苗才能入職,不過旅館方稱不用,因此僅接種過1劑疫苗的李男便於10月初正式到職。
開始工作後,李男發現自己每天大約需要面對5、6名隔離旅客,最多一天會接觸10位,負責協助旅客填資料、帶他們進房間等業務,此時雖然全程穿著防護衣,但因害怕被感染,因此李男在上班後幾日,便馬上預約家裡附近的診所欲施打殘劑。
讓李男疑惑的是,後來他開始被要求也要提供「送餐」服務。事實上,本來負責送餐的是有穿著全套防護衣的「房務人員」,並且房務人員還要負責打掃房間等工作,不過若是房務人員晚上7時下班之後,還有民眾點餐就沒有人可以送餐,因此就會請「櫃檯人員」也就是李男負責送餐。然而,櫃檯人員在執行送餐業務的時候,除了口罩以外是沒有穿著任何防護裝備的。
李男稱,對於沒有防護衣就被要求送餐,主管向他表示,「你就坐個電梯,放到指定的地方就趕快跑掉,不要跟旅客接觸」,但櫃檯人員一天可能需要送餐3到6次,儘管每次送完餐都會用酒精落實手部消毒,李男仍然擔憂,病毒可能因為房客開門就擴散出來,若是有房客真的不幸帶原,自己就有極大機率被感染,對與他接觸的人來說都很危險。
此外,在自己11月18日接種了第二劑疫苗以後,因隔天出現胸痛症狀,不僅乘坐救護車送醫,還被醫師診斷出心跳過慢、在醫院觀察了10個多小時才出院。20日李男就回到旅館上班,但是一直都在體溫38度的高燒狀態。李男表示,自己有告訴主管發燒的情狀,但主管可能因為人力不足等緣故,依然要求他繼續上班,因此他只好吃普拿疼硬撐。
22日李男赴心臟科掛回診,醫師看了他的狀況又得知他在防疫旅館上班,安排他快篩與住院,當天晚上李男便把此情形告知主管,怎料主管23日上午竟然直接致電他要他「自願離職」。經李男反應要也是資遣後,主管與公司討論才表示同意資遣,並且主管當時就在醫院門口,並要李男下樓簽資遣單。李男因對此不滿,致電勞動部詢問,便拒絕簽名。
25日李男出院,因醫師囑咐要在家休養,李男便拍攝診斷書向公司請假,怎料主管竟稱醫師未註明要休養的話李男就等同曠職,曠職超過3日則無條件開除。對此李男怒控,旅館不僅未給予他應有的疫苗接種假,還要求他在無防護狀態下送餐,因此向新北市勞工局申訴,希望政府能還他公道,也重視這個防疫漏洞。
對此,麗京棧酒店櫃檯員工表示會轉達主管做出回應,不過主管遲遲沒有出面回應。而新北市勞工局則表示,勞工接種疫苗後若身體不適,依法雇主需給予勞工2天疫苗接種假,之後仍出現不適則勞工可請普通傷病假,若雇主未依法給假可罰2至100萬。
而勞資關係科科長盧志銘也稱,此案看來雇主不得資遣勞工,目前已安排勞資雙方出席調解會,會視雙方陳述事實進行調解,看要促成雙方恢復雇傭關係、或是以雙方都能接受的條件來解決這起爭議。而若雇主方經調查後確實違法,將由勞動檢查處執行勞動檢查或裁罰。
另外,新北市觀旅局則稱,新北的防疫旅館採「紅黃綠燈區域」進行風險控管,旅館在申請時就要提供規劃,「凡進入紅燈區域者,包含送餐,一律要求作業員工須著完整防護裝備,方可進入紅燈區域」。並且自紅燈區返回的員工,一定要完整消毒去除原有防護裝備才可離開。若李男控訴屬實,最重該旅館可被撤銷防疫旅館資格,也將取消其防疫旅館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