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ETtoday》《聯合報》報導,梁女聲稱19日入住高雄市鹽埕區防疫旅館進行7天檢疫,原定第2階段要前往苓雅區阿公家繼續檢疫,不過衛生局卻告知,因住家1樓租給診所,請她另找他處進行檢疫或續住防疫旅館,她打算返回台中住處,孰料卻又遭到高市府拒絕,她認為遭到刁難。
高市府衛生局說明,梁女戶籍位於台中市,入境前選擇「7+7+7」方案,原定第2階段檢疫處為高雄市苓雅區住家,防疫團隊12月23日前往稽查,發現其為營業場所,一般民眾頻繁出入易導致社區風險,並不符合當前防疫規範,故於稽查當日即通知當事人。
衛生局指出,防疫團隊認真稽核梁女申報檢疫民宅,現狀是營業的診所並不符合防疫規範,而變更居檢地點須事先進行查核防疫要件,雖梁女前往台中父母家一人一室檢疫,但基於同島一命原則,高市府防疫團隊無法同意其申請,因此協助民眾改往集中檢疫所或續住防疫旅館,經當事人選擇目前續住防疫旅館執行第2階段檢疫。
梁女聲稱,原先26日凌晨結束第1階段檢疫返家,衛生局25日還打電話確認住家狀況與接送細節,認為若不是自己誠實就會被接回家,「到時如果確診,甚至成為防疫破口誰要負責?」認為衛生局不知苓雅區公所處理狀況,質疑市府防疫單位的橫向聯繫不足。對此,衛生局回應,經查12月24日19時56分勾稽確認,並經由系統取消防疫計程車派車接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