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蔡女主張平日張男都待在軍中服役,只有週末放假才會返家,但去年10月8日她到醫院就診時,發現軍眷的資格被取消,因此詢問張男,對此張男坦承自己去年6月1日就從軍中退伍,稱此舉是為了不想讓她擔心,才營造出仍待在軍中的假象,但她不信對方的說詞,事後找徵信社調查,才發現張男竟瞞著她搞婚外情。
蔡女指控,丈夫與小三張女今年1月曾一同出遊,到餐廳用餐時,兩人十分親暱,不但比鄰而坐,還互相打鬧、聊天,且臉與身體也靠近緊貼,更數度上演親密的餵食秀,此舉旁人看了都會認為他們是夫妻,並非普通朋友,甚至還到旅館休憩,進而發生性行為。
法官根據張女提供的照片與證據,認為張男以親密男女朋友方式與小三互動,甚至共同出入旅館及餵食,兩人種種行為明顯破壞蔡女的婚姻生活,因此認定兩人交往逾越一般男女分際,不法侵權原配的配偶權;開庭當天張男、張女也未出庭答辯,因此判他們應連帶賠償10萬元給蔡女。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