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學敏去年4月抱著一疊千餘頁的資料到鏡週刊,他說看見本刊報導石木欽案及銀行員之死事件,銀行員冤死了10多年還能有媒體報導並聲請再審,而他還活著,當年他為是救人而將傷者送醫,卻被當成殺人犯抓去關,想要拚看看能不能翻案,在有生之年告訴家人及朋友,自己雖然曾參與過幫派,但真的不是殺人犯。
本刊調查,路學敏案是由現任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吳明鴻1984年擔任台北地檢處(現為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所起訴,路學敏被認定在1983年12月4日,在台北市中國宮殿酒店犯下殺人案,但全案疑點重重,沒有凶刀、相關證人的供述也變來變去,凶手在案發後已不知去向,由於死者是情治人員家屬,警方一直有破案壓力,直到隔年2月逮捕路學敏才宣布破案,路也立即收押。
當年檢察官認為路學敏受酒店經理「寶哥」陳永昭教唆,砍死林姓酒客及砍傷劉姓酒客,將路學敏與陳永昭起訴。主要的證據是劉姓傷者與同行未被砍的張姓酒客在警局指認路學敏是凶手及聽到陳永昭喊「小四、路不要再殺人。」的二大關鍵證詞,但後來相關證人到了法院,表示無法確定有聽到這些話,劉姓被害人更證稱路學敏不是凶手,但路學敏還是遭法院依殺人罪判12年確定,陳永昭則無罪。
路學敏出獄後,雖想平反,但對司法沒信心,直到2019年間,路學敏整理父親遺物時,路學敏看到了父親30多年前為他的案子奔走,還散盡家財打官司,路學敏說,看到這些,悲中心起,覺得自己真是不孝子,讓父親為他付出了這麼多,於是想要再看看有什麼方式可以平反。
路學敏後來找上了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促轉會)求助,原以為全案卷證早已銷毀,沒想到促轉會神通廣大,竟然能將30多年前的全部卷宗、筆錄、現場圖等共1千多頁都找出來,他細細看完了資料後發現,全案不僅沒有凶刀,在地檢署及法院偵審時,證人及被害人都無法確定他是凶手,僅能確定他是送被害人去醫院的人,但自己竟還遭認定是殺人犯而判有罪確定,但因此案並非政治案,無法由促轉會還他清白,他於是向本刊投訴並聲請再審,再審案遭認為沒有新證據而被駁回,就在路學敏持續為自己找翻案證據時,卻傳出他已在去年12月31日因中風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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