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A小姐告訴本刊,警方根據吳姍儒提供的線索,很快找到林男的臉書,無巧不巧,林曾在2018年向新北市警察局申請良民證,同年9月核發後,他還將良民證翻拍貼上臉書,暴露了自己的個資,警方不費吹灰之力,就將他逮個正著。
今年40歲的林到案後供稱,他是一名上班族,也是吳姍儒的「朋友」,兩人是在國外的寄宿家庭認識,他很喜歡吳,甚至有一些曖昧情愫,當年可以說無話不談,但吳完成學業回台後踏入演藝圈,幾次在公共場合相遇,他主動打招呼攀談,吳卻不理不睬,彷彿從來不認識他,加上傳訊息給吳也不回,他才一時失去理智,跑到吳的臉書粉專留言嗆聲。
對於林的說法,警方持保留態度,偵訊後罪嫌將他函送地檢署偵辦,根據《刑法》規定,最重可判處2年徒刑。據瞭解,林被逮後十分後悔,強調自己的本意並非如此,很想跟吳姍儒道歉、和解,無奈吳是公眾人物,自己只是小老百姓,沒管道和她溝通,若能再給他一次機會,他一定會控制好情緒,謹慎約束自己的言行。
吳姍儒經紀人回應:不認識林男
針對遭林姓男子恐嚇一事,吳姍儒的經紀人強調,吳在美國從未住在任何寄宿家庭,百分之百不認識這名男子,對於網路上不當的人身攻擊、恐嚇及不實指控,公司會全力蒐證交給警方,保護藝人的名譽及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