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陳嫌平日冒充富二代,在台北市夜店找尋喝醉酒,且出手闊綽的富二代,作為自己「殺大豬」的詐賭對象。只要挑選好下手目標,他就會自稱某上市公司的小開,藉機親近對方。上鉤後,就由手下小弟帶往自營賭場詐賭「殺大豬」。更藉口他們賭輸錢,將人囚禁逼迫他們拍裸照及自慰影片,要脅他們72小時付款,否則將會張貼他們的不雅照片。
警方是接獲報案,一名陳姓富二代欠下4,000萬賭債,被拍下不雅影片後,並勒贖家人付款才會放人,結果雙方討價還價,家人付贖167萬元後獲釋。警方根據報案資料蒐證,鎖定陳嫌涉案。後又追出22歲白姓男子被詐賭輸600萬元,另名王姓富二代賭輸1,800萬元,家屬用400萬元就回兒子。
台北市刑大偵七隊本月12日,在台北、桃園等多處地點攻堅搜索,逮捕陳嫌等10人到案,在陳嫌等人的住處搜出證物,被逼簽的本票、和解書以及警棍、辣椒水、手銬等證物,訊後依組織犯罪條、恐嚇、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傷害以及詐欺等罪嫌送辦。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