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男子邀一群朋友到新竹租屋處聚會,凌晨卻趁眾人熟睡時對好友老婆指侵。當事人夫證稱:「約凌晨5時左右,窗外有一點光線照進來,我看到他跪坐我太太兩腿中間,還聽到摸下體的聲音。我看了快1分鐘確定他的動作後,就把他壓制,並將燈打開,檢查他手指,是濕潤、有體液。」他表示自己大聲喝斥質問對方:「你為什麼剛剛要這樣?」黃男竟回:「我摸她,然後她沒有…她沒有不舒服的話…」好友怒斥:「所以你覺得她很舒服是嗎?」黃男回答:「沒有沒有沒有,你想太多了。」
黃男坦承摸好友的老婆,但辯稱是因酒醉而失去理智,還說:「她沒有抗拒,然後她隨著我撫摸而移動身體。」「如果她很激烈抗拒的話,我當然不會繼續做,我因為喝酒失去理性,把她的自然反應或沒有反應,當作是沒有抵抗。」但人夫指稱黃男整晚都在閃酒、沒什麼喝,大家躺平後他還起身幫大家拿棉被。黃的律師則說警方在早上7點51分酒測前,黃有大量喝水,酒測值才會只有0.34毫克。
新竹地院認為,黃男表示「如果對方激烈抗拒,就不會繼續做」,可見他當時並沒有因喝酒而降低判斷能力,還能注意她沒有反抗,才決定後續性侵動作,因此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黃3年4月徒刑。高院審理期間,黃加碼再賠償,同意半年內再1次付款200萬元,合議庭撤銷原判決,改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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