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針對一名身價上億元的鄭姓男子涉嫌性侵按摩美容師遭求償案作出宣判,合議庭根據鄭男認錯的對話截圖及證人證詞,加上事後他面對按摩女的控訴都沒有反駁,反而不斷懇求對方原諒,因此採信按摩女的供述,認定她身型瘦小,面對高壯鄭男難以反抗,判處鄭男侵害貞操權,需賠償60萬元,全案確定。
面對質問 竟回就早點答應
由於民事判決一改刑事一、二審無罪的見解,讓被害的按摩女蕾蕾(化名)重燃希望。
蕾蕾說,案件至今已拖過2年,過程中不斷反覆述說被侵害的不堪記憶,讓她身心俱疲,夜深人靜時還是會難過到崩潰痛哭,需要服藥才能夠安眠,「但是我不會放棄,我一定要讓他知道他做錯了。他是有老婆小孩的人,竟然做出這種事情,卻還逍遙自在,我要讓他得到法律制裁,好好反省。」
蕾蕾決定針對刑事部分再提上訴,希望最高法院能撤銷一、二審的判決發回更審。
談到刑事判決顯得格外氣憤的蕾蕾,強調事發後她曾用通訊軟體質問鄭男:「我沒有答應,你就直接硬來…有種被侵犯的感覺…重點我沒有答應啊!」鄭男卻回說:「下回會再重新尊重一下下,輕輕的來一回…妳就早點答應呀~」這些截圖證據都有呈給法官,但法官卻不採信。
出庭詭辯 稱女做完才拒絕
一審時,台北地院法官認為,蕾蕾對於受害情節描述前後不一,事發當下沒有大聲呼救,事後又繼續待在案發的包廂飲酒,和鄭男共處一室沒有離開,多次放棄向外逃跑或求救機會,最後還向鄭男拿了2000元小費,因此不採信蕾蕾的控訴,判處鄭男無罪。
蕾蕾無法接受,委任法扶律師提出上訴,沒想到鄭男為了脫罪,出庭時竟說出:「我第一次說我不要射在裡面,她就臉很臭,第二次做完之後,她才說她不要。」等荒謬辯詞,法官卻還是判鄭男無罪。
蕾蕾說鄭男態度惡劣,案發當下她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又因為羞愧感不敢張揚,只能跟朋友訴苦,最後在朋友幫忙下驗傷報警;由於實在太過傷痛,隔天立即辭職返回家鄉。
蕾蕾難過地說:「法官一直認為我是為了錢,如果真是如此,那我應該要繼續做啊,我沒有呼救只是因為嚇傻了,覺得好丟臉…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我也和法官說過,我什麼都不想要,只希望鄭男能夠得到法律制裁,他到現在都沒有道歉…態度又很惡劣,我完全無法原諒他。」
強拉內褲 三分鐘性侵得逞
蕾蕾接受本刊採訪時回憶受害的種種,雖已過二年多仍數度眼眶泛淚。她說,當時上班的按摩會館位於台北市中山區,2019年她31歲生日當天,仍如常到會館上班,經由櫃台告知有預約,得知是常客鄭男,她立即心生畏懼,因為對方先前曾多次有意無意暗示她,想要找她出去約會,偶爾還會毛手毛腳,因此她向鄭男請求能否找另一名同事一起服務,鄭男起初不願意,在蕾蕾哀求下才勉為其難接受,沒想到最後還是發生憾事。
蕾蕾說,當天鄭男預約4小時,她和另一名同事按摩2小時後,鄭男就要求她的同事離開,她很害怕,提議同事不用離開,她可以把鐘點費給同事,這樣鄭男就不用多付錢,也能享有兩人服務,但鄭男堅持要蕾蕾的同事離開,她和同事都擔心得罪客人,只好照做。
這時,按摩包廂只剩蕾蕾和鄭男,對方從按摩床上起身,表示天氣熱想喝啤酒消暑,就坐到一旁的雙人沙發區,拿起預先請櫃台買好的啤酒,並要蕾蕾坐到旁邊陪喝,蕾蕾有點害怕,又擔心得罪客人,只好戰戰兢兢地坐到鄭男身旁;鄭男喝了幾口啤酒後,起身要去廁所,由於沙發和圓桌間的空隙很小,坐在外頭的蕾蕾只能將腳屈縮,讓鄭男通過,沒想到他經過蕾蕾時,突然強行拉下她的內褲,猛力壓住她的身軀,瘦小的蕾蕾奮力抵抗,仍被性侵得逞。
整個過程大約3分鐘,結束後鄭男躺回按摩椅,蕾蕾嚇得不知所措,心裡萌生「好丟臉」、「萬一被公司懲罰怎麼辦」等諸多想法,她喝完桌上剩餘的啤酒,企圖讓自己思緒冷靜,卻不勝酒力醉倒,鄭男叫醒她後結帳離開,她不甘心,才跟鄭男要錢包內剩餘的2000元做為小費,想分給幫忙的同事。
刑庭二敗 幸獲檢察官鼓勵
事發後,蕾蕾用通訊軟體質問鄭男,得到的答案竟是:「下回會再重新尊重一下下,輕輕的來一回…妳就早點答應呀~」等毫無悔意的回覆。由於遲遲等不到對方道歉,她於是在友人的協助下向鄭男提出告訴。
刑事一審和二審對鄭男作出無罪判決,讓蕾蕾對司法感到絕望,但二審公訴檢察官鼓勵她「不要放棄人生,要加油,無論最終結果如何,都要好好的過生活。」在她心中注入暖流,成為支撐她走下去的動力,也希望民事判決出爐後,刑事上訴最高法院能還她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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