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09 14:47 臺北時間

新北狼師拿生日禮物當誘餌 12歲少女簽契約慘淪性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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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某國小一社團老師,誘騙12歲少女簽訂性奴契約。(示意圖,非當事人/Pixabay)
新北市某國小一社團老師,誘騙12歲少女簽訂性奴契約。(示意圖,非當事人/Pixabay)
新北市某國小一謝姓社團老師,以生日禮物當利誘,誘騙12歲少女簽訂性奴契約,除將少女帶進校園內廁所撫摸胸部及下體,還把少女帶到麥當勞、商旅、住處多處發生性行為,共得逞7次,事後還要求少女拍攝猥褻照片給他欣賞,新北地檢署依依起訴謝男。
起訴書指出,去年5月15日,謝男利用生日禮物當作誘因,讓少女簽下契約,要求少女當性奴,謝男則是扮演主人角色,要求少女滿足他的性慾,聽從他的命令,若少女不從則會遭到懲處。
簽訂契約當天,謝男將少女帶到校園男廁施以狼爪,之後又食髓知味將少女帶到麥當勞男廁猥褻,並要求少女口交。
去年7月,謝男又將少女帶回住處、商旅等地多次性侵得逞,並要少女事後拍猥褻照供他欣賞,讓少女深感痛苦,將原委告訴父母,父母連忙將少女帶至新北市婦幼隊報案,狼師惡行才被揭發。
謝男雖坦承猥褻及要求少女口交,但否認有指侵或性交,檢方最後依涉犯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或猥褻罪、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將他起訴。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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