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歸仁警分局去年9月進行內部定期資安稽查,發現29歲的曾姓員警查詢電腦系統資料異常,報請台南地檢指揮偵辦,隨後曾姓員警也被調職善化分局。
據檢方調查,曾姓員警去年8月利用警方電腦系統查詢4、50筆流當車或權利車的車籍與車行紀錄,以1筆車籍約3,000至5,000元,及1筆車行紀錄1萬元至1萬5,000元的價碼,提供給21歲的翁姓當舖業者,共收賄約2萬5,000元。
檢方昨晚兵分多路,搜索善化分局等處,傳訊包括曾等3警及翁姓業者共7名被告與證人到案,訊後認定曾、翁涉嫌犯下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貪汙罪,有逃亡、串證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另2名員警及3人請回,檢方也將持續追查是否有其他員警或業者涉案。
台南市警局表示,曾姓員警任職歸仁分局期間涉嫌洩漏民眾個資,違法情節重大,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當天即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9條規定迅速予以停止,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予以一次記2大過免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