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6 18:02 臺北時間

【失控法官再出包】法官曠職70天仍月領18萬 今起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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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苗栗地院法官周靜妮長期曠職,又曾在宿舍放火、霸凌當事人,離譜行徑一籮筐,司法院對其發出停職令,今起生效。(翻攝Jin Chin YouTube)
苗栗地院法官周靜妮長期曠職,又曾在宿舍放火、霸凌當事人,離譜行徑一籮筐,司法院對其發出停職令,今起生效。(翻攝Jin Chin YouTube)
本刊去年踢爆苗栗地院少年法庭及家事庭法官周靜妮,辦案怠惰,還曾欺負社工與當事人,法官評鑑委員會於今年1月底認定周靜妮違失重大,應拔官並不得再任公務員,全案要等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判決後才正式生效,但她開春後直接不上班,連同之前曠職累計已逾70天,且逾50件家暴保護令案件未及時處理,卻仍能月領18萬高薪,司法院已發出停職令,今(16日)起生效,周靜妮只能領本俸一半,約2萬餘元,並在3個月內搬出宿舍。
依法評會調查,周靜妮2020年曠職高達314小時,若以每天8小時計算,她當年的曠職天數逾39天,2021年也曠職30餘天,2個年度加起來曠職高達70天,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一般公務員曠職繼續達4天,或1年累積達10天者即記2大過免職,但《憲法》為保障法官獨立審判,須經職務法庭審判後才可將法官免職,在此之前周仍是法官,不必上班也可照領18萬餘元月薪並繼續住在宿舍,司法院已緊急發出人令,先要周靜妮今起停職。
周靜妮法官50歲,北一女、政治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41期,求學後報考司法官一路順遂,堪稱人生勝利組,但從檢察官轉任法官後,即狀況頻傳,因此調任外界比較不重視且依法不公開審理的少年及家事法庭法官,苗栗地院與司法院均將她列為「特別關懷」對象。
周靜妮法官離譜行徑一籮筐,除了曾在法官宿舍放火,她也曾在法庭上對當事人動私刑,要少年當庭掌嘴、下跪,離婚案件當時人只要求離婚沒有要錢,但她卻判當事人可獲20萬元;以及因她開庭延宕,讓出庭社工與小朋友等到晚上,社工擔心小朋友餓著了,向苗栗地院反映此事後,周竟打電話到苗栗縣府社會處罵人,導致社工工作權受損。此外,周還有濫用公家資源、判決造假及卷宗遺失,卻要書記官扛責。
周靜妮去年遭本刊踢爆當庭霸凌少年後,她曾濫用職權,逼少年寫信給她,少年被迫寫下「所以我覺得您的審判過程與結果沒有任何不恰當之處」,周靜妮遭調查後,還逼書記官及法官助理加班替她收集資料,濫用法院影印機,再逼書記官及法助說謊,隱瞞她公器私用的事,還拿法院資料外出複印。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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