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人士認為,國內近年來都更計畫相當多,因都更爭議告上法院的案件也不少,但在法院終審判決前,多數建商不會輕舉妄動,也不會與對方發生肢體或暴力衝突,畢竟雙方最終目的是求財,過多的衝突無助解決紛爭。
法界人士指出,類似拆屋還地的官司,一般是等到法院終審勝訴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證明文件,申請由法院派員現場丈量執行,避免產生爭議,此案目前只有一審結束,案件仍在高院二審審理中,建商逕自強拆房屋的做法「不聰明」。
「也許是先拆先贏吧!」,法界人士認為,有少數建商認為,通常有爭議的屋主所屬房屋是又老又舊,擺明認定對方提告就是「釘子戶」的心態,如果能先拆建物,可讓自己立於不敗之地,就算法院事後判賠建物損失,「不過區區數萬元就能解決」,才會大膽強訴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