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當日早上7點多,新北市警局淡水分局中正路派出所接獲報案,指淡海路發生車禍,警方趕赴現場,沒看見肇事車輛或傷患,僅在附近找到2個便當盒、一雙拖鞋及一只黑色皮包。多名目擊者告訴警方,看到一名男子駕車撞倒一名女子,之後將她塞進行李廂、火速駛離。
當年承辦此案、時任中正路派出所巡佐的陳明信說:「雖然多人目擊,但大家只知道肇事的是白色賓士車,並未記下完整的車號,也不清楚駕駛以及被撞女子的身分。」
為釐清案情,陳明信逐一查訪附近住戶,但線索有限,查不出車主身分,正當他打算結束查訪,一名女子恰巧從公寓走出,她仔細一看,認出事故現場遺留的拖鞋及黑色皮包是妹妹所有,立刻向警方表示,被賓士車撞倒的是她20歲的妹妹張女,且一口咬定撞人的是王鴻偉。
女子告訴警方,25歲的王鴻偉家境富裕,父親是淡水當地建商,高職畢業後家裡買了輛白色賓士車讓他代步,案發前1個月,王在淡水某賣場購物認識張姓女大生,之後便展開熱烈追求,2人曾出去過幾次,但還在念大學的張女認為2人個性不合,屢屢拒絕王的追求。
女子透露,事發前2天,妹妹曾跟王鴻偉參加吉普車隊舉辦的團聚活動,一同到宜蘭露營,但卻發生口角,妹妹獨自返家,不歡而散。事後妹妹要王別再跟她聯繫,但王仍死纏爛打,就是因為之前發生這些事,她才斷言王開車撞倒妹妹,並將人強行載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