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王鴻偉的說法遭到目擊民眾打臉,多人指證張女被撞倒後,當場失去意識,接著王將她抱起放進行李廂,張女的一隻手還懸掛在行李廂外,導致車廂蓋無法蓋上。
眼見紙包不住火,王才改口表示,以為自己撞死張女,打算將她載往別處棄屍,所以將她塞入行李廂,途中發現張女甦醒,且不停反抗,他一時怒火攻心,持西瓜刀狂砍對方100多刀,活活將她砍死。
針對這起命案,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王鴻偉沒有前科,偵查中也坦承犯行,並當庭請求死者家屬原諒,且王的父母願意賠償死者家屬860萬元和解,因此判王無期徒刑。
不過,全案進入二審,王鴻偉卻被揪出在看守所與母親會面時,聽說母親準備預付張家200萬元談和解,竟說:「等判決結果出來再說,以免到時候沒了錢,也沒了兒子!」更扯的是,王還想找人做偽證,希望獲得輕判,法官因此認為王犯後毫無悔意,將他改判死刑。全案之後經7度更審,最後王遭判死刑定讞,但至今仍未執行。
雖然案發至今逾20年,但提起本案,陳明信仍印象深刻,直言是他從警生涯辦過最殘忍的命案,而且案發後靈異現象頻傳,例如每次開庭張家牆上就會滲出紅水,死者的姊姊也曾看到妹妹顯靈、站在房門口不發一語,感覺妹妹冤氣未吐、心有不甘。更詭異的是,犯案的賓士車被查扣後,停放在保管場,行李廂深夜竟自己開開關關,過程全被監視器拍下,令人感到不可思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