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仲彥被控在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間,利用蔡姓男子當作人頭擔任公費助理,詐領約12萬餘元,一審判決7年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另依偽造文書罪判5個月徒刑;童仲彥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認為,在扣除私聘助理薪資後,僅詐領約5萬餘元,改判3年10個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童再上訴遭駁回,全案在今年2月定讞。
童仲彥在臉書聲稱是「阿童冤獄」,但說自己會樂觀面對,甚至還趕在入獄前梅開三度,與女友在2月22日登記結婚,並表示宴客和惜別宴一起辦,直白地說「希望收些禮金照顧家人」。
據悉,童仲彥以戶籍在宜蘭為由,申請改在宜蘭監獄執行,北檢遂囑託宜檢代為處理,為確保發監執行,雙檢各簽發傳票傳喚童仲彥,通知他必須在25日上午10時擇一報到,正式入監服刑。
然而今有許多媒體在宜蘭地檢外等候,都未看到童仲彥的身影,宜檢表示童仲彥沒有向檢方請假,若他今天沒有完成報到入監的手續,檢方將依法開出拘票進行拘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