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官員表示,警官林昶丞有無對看護的女移工動私刑,屬於人身傷害,目前已由司法偵辦,這是屬於刑法部分,若是刑法罪成立,雇主將被管制2年不能請外籍移工看護。勞動部目前追查的是行政方面的雇主行為。
官員指出,女移工是在上月21日打1955電話求助,因屬於緊急狀況,立即將案件轉交由新北市勞工局調查。在女移工遭警察雇主私刑凌虐新聞曝光後,立刻發文要求新北市勞工局追查,並需回文報告,現在等新北市勞工局報告中。
勞動部官員指出,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有保護移工的責任,如果情節重大,是可廢止聘僱許可,另也請新北市勞工局查仲介是否知情移工遭雇主凌虐的情事,勞動部現以保護移工角度為最大原則,只要被虐女移工需要律師或安置,勞動部將會協助處理。
勞動部官員不解的是,要聘雇家庭看護移工的雇主,都必須要先上過聘前講習,取得證書,在演習中,會為雇主說明與移工相處及法律等,但是,身為執法人員為何可以辯稱不知道,且勞動部也針對聘僱家庭看護工有眾多協助雙方不適合方法,可以尋求正常管道換移工或提出刑法告訴,為何要動私刑,動手傷害移工就是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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