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李姓網友昨(10日)於臉書粉專「爆料公社」指出,「今天去7-11買御飯糰,吃了一口覺得口感古怪怎麼這麼乾這麼硬,一看差點沒暈倒,竟然已經發霉成這樣!包在海苔裡完全看不出來!」透露有效期限竟是2日下午5時,痛批過期8天的食品「還可以拿出來賣嗎?」
李男表示,已經客訴該超商門市,對於其他網友留言,也補上後續處理,「我已經把御飯糰用夾鏈袋裝好存證,本人絕無說謊造謠。各位的留言讓我意外,不知道此事可大可小,為了保護自己,我也立刻去原店家求證,對方也在我到來之前,已從爆料知道此事,並調出我早上消費發票明細。」
靠北7-11臉書粉專也跳出來說「不是小編要袒護自己人,待過門市的都知道,收銀機條碼是刷不過去的,何況架上放8天,一天2次以上下架動作,門市還會複查」,也有曾在超商打工的網友表示,過期品要結帳刷條碼時就會跳出警告和聲音,而且鮮食必須一個一個刷,不能直接輸入x2、x3來結帳,因此根本不可能有過期這麼久的鮮食還賣到顧客手裡。
其他網友表示,「原來7-11有這種智慧裝置,過期食品條碼一定刷不過,所以不可能讓顧客買到過期食品,7-11是不是要感謝他做了免費宣傳呢!」「我打工過,都要檢查的,即便1天漏掉沒查到,也不可能留到8天」「小7的律師團隊有事做了😆我個人真心覺得這失誤不太可能發生,每天都要檢查3次以上」,有網友更新「原po已改頭貼且刪文~大概會被告到脫褲~」。
有網友幫忙緩頰,「可能之前買的放冰箱放到忘記,今天買的被家人吃掉而不知,原PO去翻冰箱看到舊的飯糰,以為是今天買的」「會不會是之前買的,放在冰箱,今天又買,去冰箱拿到之前的,所以自己的問題,扯到無辜的7-11」「遇過不少自己搞錯的客戶~買完放到忘記的可能性比較大吧……」也有人酸「竟然躲8天沒被抓到,真是狡猾的飯糰!」
李男稍早再發文認錯,直指經過查證與錄影監控回放,對於自己魯莽發文造成超商的困擾,是他始料未及,「這件事已經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