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2018年加入某經紀公司擔任直播主,並由2名小編陳男與楊女管理其LINE官方帳號,透過對粉絲噓寒問暖、傳照片、影片等方式,吸引粉絲在林女直播時掏錢「抖內」,其中劉姓、吳姓、呂姓3名男粉絲更付錢加林女個人LINE帳號開始「談戀愛」。
陳、楊2人透過林女名義,向3男謊稱沒錢看病、業績沒達標要下海賣身等,讓粉絲刷卡儲值救女神,收到錢後,還會傳林女親錄的感謝影片,內容大讚粉絲是「真男人」「很久沒遇到像你這樣的男生了」「愛你」等,更誇張的是,林女還曾謊稱到烏克蘭找外婆時在街頭遇到槍戰,讓粉絲心疼狂送虛擬禮物、儲值,當作她處理外婆後事及買機票的經費。
直到2020年開始有粉絲發現受騙,紛紛報警求助,警方追查後竟發現陳男等小編聯手多名直播主,用類似手法騙走共約2,600萬元,受害網友多達90人,事後檢方起訴共29人涉犯詐欺取財等罪嫌。劉、吳、呂3男因各自抖內林女42萬、53萬、11萬餘元,其中2人還因此背負卡債,向林女及陳男求償共130萬,楊女因與3男和解不在求償之列。
林女出庭時辯稱她是單純做直播,拍照、錄影給粉絲都是常見的行銷手法,不知道被小編拿來騙錢;陳男則指出,粉絲是到直播平台儲值,他沒有拿到現金,否認詐騙行為。
但法官認為,林女雖然沒有用LINE直接跟粉絲對話,但是同意讓陳、楊透過她的名義跟粉絲互動,並配合他們提供照片取信粉絲,不能免責,扣除與楊女和解20萬元,最終判陳、林應連帶賠償3男2/3受騙金額共68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