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當初起訴本案時,華盛營造堅決否認與該公司有關,還推稱是已離職女主管的私人感情糾紛,但根據最高法院最新的終局判決,卻狠狠打臉華盛營造,不僅認定時任華盛主管蘇曉貞是全案主謀,犯案動機更是女官員嚴格審查工程進度所致,與私人感情根本無關。
法官認定華盛主管蘇曉貞涉案的關鍵證據,除了到案的小弟證詞咬死蘇女在他們跟監女官員時,曾到場交代:「要盯緊!」通聯紀錄也顯示,她與負責找小弟的協力廠商盧銀龍及第一線負責指揮跟監的大哥有密集通聯,而且通話時的手機基地台位置,可以知道負責跟監人當時所在的位置,曾在華盛營造公司地址台中市北區東光路附近,之後移動至該女官員的辦公處所及宿舍附近。
加上檢調搜索蘇女查扣手機,從手機裡發現女官員男友的個資翻拍畫面,事後調查,是一名郭姓偵查佐受託違法利用警政查詢系統查到的資料,用手機翻拍電腦螢幕後,再拿給中間人轉傳給蘇曉貞,涉案員警事後已被依洩密罪起訴判刑。蘇女到案後雖一再否認犯案,面對種種不利的證據均行使緘默權,但法官最後還是依證據認定她是主謀。
這樁轟動全國的強押女官員拍裸照恐嚇案,藏身幕後的主使者蘇曉貞是華盛標下「台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的工程安全衛生作業主管,她透過華盛在新竹地區合作建案的龍聚建設公司負責人、綽號「七哥」的建商盧銀龍(通緝中),暗中找來一群小弟對被害人跟監、偷拍,最高法院日前已將她重判2年6月定讞。
上班途中 押人拍裸照
根據判決書所載,華盛在2012年間以10億餘元標得台中鐵路高架化松竹站、太原站、精武站、五權站及大慶站等5個車站主體工程,第一階段工程應於2013年8月15日完成,但華盛營造無法如期完工,負責工程估驗、計價的鐵改局女官員主張依約開罰,當時她的頂頭上司、處長許文貴和段長林銘益等認為應等總工程完成再一併計算,雙方僵持不下,有官員將第一階段完工期限延至2015年8月。
蘇曉貞認為女官員刻意刁難,想盡辦法要找出把柄將她調走,透過盧銀龍協助,找來一群小弟跟監偷拍女官員10天後,發現女官員從未蹺班,作息正常,根本沒料可爆。
後來蘇曉貞誤聽女官員與同在鐵改局任職的已婚男同事正在交往,以為逮到大好機會,再度派人密集跟監,打算拍到二人幽會照片後找媒體爆料,伺機逼迫女官員下台。
不過,盧銀龍後來委託新竹市警察局少年隊郭姓偵查佐用公務電腦系統清查女官員的男友個資,蘇女這才發現女官員男友的婚姻狀況是喪偶,二人都處單身狀態,急忙打消找媒體爆料念頭。
到了2015年7月,由於工程一再延宕,越來越逼近罰款期限,蘇曉貞再祭狠招,決定挾持女官員強拍裸照逼她就範。某日一早,女官員騎車上班途中,3名小弟頭戴套頭式毛帽並手持電擊棒,開車將女官員攔下。
女官員被強押上車後,雙手被白色塑膠束帶反綁在背後,眼睛也被布製深色口罩蒙住,嫌犯立即驅車直奔竹東鎮火葬場附近的一處工寮,眾人不但喝斥已嚇得花容失色的女官員脫光衣服還強拍裸照,甚至嗆她:「叫妳好好工作,不要多管閒事!」
案發不久,鐵改局中工處同仁發現女官員未到班也沒接手機,擔心她出事,沿著她上班路線找人,發現她的機車、背包與鞋子遺落路邊,緊急報警,女官員也在遭押走3小時後在路邊獲釋,脫險後飽受驚嚇,隔天隨即請調。
檢警調聯手追查此案,發現女官員未與他人結怨,因嚴格把關工程標案而擋人財路遭押走,鎖定蘇曉貞涉有重嫌,暗中跟監赫然發現蘇女竟與鐵改局中工處處長許文貴入住飯店同一房間,顯見2人交情匪淺。
華盛董座 罵檢調杜撰
全案歷經多年審理,除蘇女刑度最重,其他強拍裸照共犯也分別被判刑1年4月及1年不等刑期,至於擅查女官員男友個資的新竹郭姓偵查佐則被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
離譜的是,早在檢方6年前起訴此案時,華盛董事長蘇成達即在集團臉書粉絲頁具名狂罵檢調杜撰故事草率結案,顯見毫無檢討之意,前年北檢偵辦台鐵捷運化工程爆出官商勾結弊案,蘇成達跟時任台鐵局電務處長周祖德均被列為被告,以30萬元交保,全案仍在調查,卻能一再承包公共工程,令人不解。政府相關部門實應嚴加把關,才能確保國家重大建設品質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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