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7 05:58 臺北時間

【首例法官同婚2】他怕同婚遭歧視觸法網 暖心法官做出進步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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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同婚專法》實施即將滿3週年,已有7,757對同性別者結婚。圖為2019年同婚上路首日20對新人登記結婚。(資料照片)
《同婚專法》實施即將滿3週年,已有7,757對同性別者結婚。圖為2019年同婚上路首日20對新人登記結婚。(資料照片)
同婚上路3年,已有首位男法官同婚,並依法享與異性婚者相同婚假及結婚福且等權益,但仍有不少同婚者擔心受歧視,而未如同異性婚對多數人公開。曾有一位任職私人企業的男性職員,與男友登記結婚後想請婚假,因擔心自己的性傾向被公司及同事知道,會招來異樣眼光及輿論壓力,因此在身分證的配偶欄填上其他「女性友人的姓名」向公司請假,被人事單位發現後移送法辦,檢察官依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起訴,他面臨最重1年徒刑,最後還因故離職。
新竹地方法院審理這起案件認定,大法官雖已在2017年以《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但目前同性性傾向者因人口結構因素,再加上我國社會長期以來存在以異性戀、父權制為主流文化,長期在社會上屬於孤立隔絕的少數,深受社會大眾刻板印象影響,至今仍舊備受歧視。
承審此案的美女法官崔恩寧在判決書指出,大法官雖已宣示婚姻平權,我國在三年前也立法賦予同性婚姻合法化,但如果社會風氣仍使同性婚姻者無法如同異性婚姻者可公開發展戀情,無異是未能在我國社會中落實婚姻平權的實質平等。
一位男同婚者擔心遭歧視,偽造與異性結婚的身分證請婚假遭法辦,新竹地院(圖)認為其情可憫,雖有罪但判免刑。
雖然這位男職員偽造身分證犯行明確,但崔恩寧法官認為,刑罰之目的在於矯正行為人的惡性,此案無必然發動國家刑罰權的必要,被告經此偵審程序亦有一定的懲處效果,5月11日雖判決這名男職員有罪,但以其情可憫為由予以免刑,讓他不必入獄也不必繳罰金。
相較於為了請婚假偽造身分證的男職員,結婚法官及書記官同性配偶在相對保守的法院,勇於認愛並獲任職單位保護及祝福,顯示司法機關對於同性婚姻已有相當的人權保障,這二對司法圈的同性婚姻,以及同婚男子為請婚假遭法辦、最後獲判免刑的案例,勢必讓外界對司法界的印象有所改觀。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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