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歲的孟繁武從2019年起,在網路盜用不知名少女的照片,當自己的大頭貼,並化名「陳語婷」,接著在網路上搜尋12、3歲就讀國小高年級的女童,請求加入好友,然後以「小姐姐」身份與對方交往,取得信任。
孟男知道青春期小女生對自己發育中的身體充滿好奇、恐懼,故意慢慢討論起身體發育的各種情形,然後以過來人身分,說「讓姐姐幫你看看發育得好不好」,騙取小女生自拍裸照,傳給他看,成為他洩慾的工具。
被騙女童當中,有家長較關心孩子的網路交友狀況,發現兩人對話與傳送的裸照,驚覺女兒遭惡狼設計,於是向警方報案,查出孟男身份,高雄市警局搜索孟男住處,查扣手機、電腦等犯罪工具,更查出另有9名少女,也被他以同樣手法誘騙裸照,供其滿足變態淫慾。
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因證據確鑿,孟男無法狡賴,坦承所有犯行,並在審理期間與其中兩名少害女童家長達成和解,另外八名家長堅持不肯原諒他,非要他坐牢不可。判決書指出,被告為滿足個人私慾,以詐術誘騙少女裸照,嚴重侵害10名女童身心健全發展,因此依「使兒童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重判徒刑9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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