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今日宣布,鑒於COVID-19本土疫情持續升溫,且考量全台已進入大規模流行階段,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現行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維持至今年6月30日,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現行戴口罩規定維持不變,除例外情形時得免戴口罩,外出時仍應全程佩戴口罩:
(一)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
(二)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 室內外從事運動。
- 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
- 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
- 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 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 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 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三)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四)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例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三、賣場、超市、市場:依營業場所/公共場域防疫措施,不另要求人流管制;開放試吃。
四、高鐵、台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除外)、國內航班等交通運輸:於運具內(車廂、船舶、航空器)開放飲食。
五、餐飲場所:應嚴格落實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違反上述措施者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內用服務。
六、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依內政部規定之防疫措施辦理。
指揮中心呼籲,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民眾自主落實防疫措施,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出入公共場域落實體溫量測等相關措施,下載並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指揮中心今日表示,截至5月28日5至11歲COVID-19疫苗兒童接種人數達45.5萬人(約該族群3成),為使兒童及早獲得免疫保護力,指揮中心協助地方政府於6月1日起設置5-11歲兒童疫苗大型接種站,分別於台北自由廣場、新北板橋車站、桃園巨蛋體育館、台中自然科學博物館、台南市立圖書總館、高雄展覽館等地設置,以提供家長及兒童安心接種,並將視各接種站接種情形,額外增加疫苗配送。
指揮中心說明,目前各縣市亦積極推動兒童疫苗接種作業,安排合約醫療院所或校園集中提供接種,對於滿5至11歲兒童,家長及兒童可依意願選擇接種,若於大型接種站或合約醫療院所接種,請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陪同前往接種,於現場簽署接種評估及意願書,並經醫師評估後接種。另若曾為確診個案,須於確診康復3個月後才能接種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