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鎮慧為扁家服務近20年,然後因扁案被纏住10餘年,人生中有30多年都與扁家有關,2008年9月4日她到特偵組應訊,被檢察官突破心防,離去時面對媒體追問,一度腿軟癱坐在地上哭泣;同年9月24日,她第4度到案後遭以有串證之虞收押禁見,成為扁案第一個被收押的被告,陳鎮慧是虔誠的教徒,聽老闆的話也不說假話,因此說出她搬錢到官邸給吳淑珍及國務機要費的作帳方式,並解密被查扣的隨身碟內的帳冊。
陳鎮慧對於元大金控馬家於2005年間透過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將2億元送到玉山官邸給扁珍,及扁家將存放在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的8億款項,及後續用6,000萬元買豪宅,剩餘7.4億元運至元大花園廣場的與其他企業給款過程有一定程度了解,她的供詞,成為扁家被定罪的重要證據,同年11月12日,扁才被收押。
陳鎮慧自桃園新興工商畢業後,在機場免稅店短暫工作就至扁的華夏法律事務所任職,一路跟隨扁到總統府擔任出納,本刊調查,檢察官當年聲押陳鎮慧,除了為避免她與扁家串供,更重要的是讓她免於受威脅,陳水扁在法庭上,對於被陳鎮慧供出一切,扁不願替陳鎮慧作證,還說陳鎮慧與他有恩怨。
最後陳鎮慧認罪並供出一切,成為扁被定罪的重要關鍵,檢察官讚她是「悔過的勇者」,建請法院判她有罪但免刑,但免刑還是無法改變她與陳水扁是共犯的關係,她不必被關,依法卻仍要被追繳1億餘元不法所得。扁因病停審,珍因病請假,夫妻倆都不必出庭,但陳鎮慧與馬永成、林德訓等被告反而要一直出庭,至今還被限制出境,10餘年無法脫身。
陳鎮慧轉任汙點證人後行蹤成謎,工作一度不順,還曾當庭被陳水扁反控「因為彼此有恩怨才當汙點證人」,處境極為難堪,她曾說對扁很忠心,在扁擔任律師時就開始替他工作,全心全力記帳,後來國務機要費爆發,扁卻不願替她作證,讓她很痛心,陳鎮慧還因此淚灑法庭,後來在家人、教友及律師林達傑陪伴下才能走到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