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爆發後,國務機要費案的同案被告馬永成、林德訓及陳鎮慧都曾被收押,一審馬永成及林德訓各被判20年及16年,陳鎮慧則因擔任汙點證人,獲判免刑,3人也都被扁案官司綁住失業多年,官司纏身至今的馬永成後來曾投身媒體界,林德訓則獲民進黨智庫聘用。
馬永成與林德訓在國務機要費案審理期間,一再強調是奉命行事,不可能質疑老闆(陳水扁)要他們做的事是違法的,6年前馬出庭時更向法官強調:「陳總統才是真正花錢的人,我一毛錢都沒拿。」他還感慨地說:「經過10年了,我與林德訓還困在這裡。」
林德訓也說,他和馬永成都不知道不實發票的事,因為「老闆、老闆娘」拿來報的發票,他們不敢也不會質疑,奉命行事卻因此受困在官司10多年。今年4月22日馬永成在高院出庭時說,國務機要費案用一句話就能解釋清楚,也就是「幕僚有沒有辦法控管、審核首長機密費怎麼用?」並強調他無權審核准駁扁要如何用機密費。
馬永成告訴法官,他讀大學時,陳鎮慧就已經在扁家工作,因為陳鎮慧記帳很仔細,所以一路被帶到總統府,有時辦公室同仁奉命行事有支出費用,就會由他在單據上簽名、交陳鎮慧報帳,以方便同仁拿回代墊款,「自己不可能明知不實仍簽字」。
林德訓也表示,他和馬永成當年都是依會計處作業規定核銷國務機要費,全案可檢討作業流程,但不該說他們涉及貪汙,他跟馬沒侵吞任何一塊錢,國務機要費就是有特別費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