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5 07:31 臺北時間

台中開出《跟騷法》首張告誡書 他1天2度對老闆娘「微笑」也遭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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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台中市日前開出首張《跟騷法》告誡書,一名黃男因猛約某未婚女經理被警方告誡。(示意圖,photoAC提供)
台中市日前開出首張《跟騷法》告誡書,一名黃男因猛約某未婚女經理被警方告誡。(示意圖,photoAC提供)
《跟蹤騷擾防制法》6月1日上路,台中市先開出第一張告誡書,勸導黃男不得再傳簡訊、猛約某未婚女經理;無獨有偶,另有一名林男,這一年來共6次跟蹤C姓老闆娘,前天(3日)還兩度到店裡盯著C女微笑,C女告誡過林男依然故我,因此C女認為被盯梢跟蹤,感覺不舒服,報警依現行犯將林男逮捕,儘管林男自認為只是路過、禮貌性微笑,但被害人堅持提告,警方仍依《跟騷法》將他移送地檢署。
《跟騷法》6月1日上路以來,台中市警局前天開出第一張勸告單。一名已婚、50多歲的黃姓園藝公司老闆,心儀社區未婚女經理,死打爛纏,不斷打電話、透過LINE傳簡訊,要約女經理吃飯,對方不堪其擾,報警處理,但因彼此認識,女經理不想把事情鬧大,只希望警方能勸他不要再來糾纏,因此警方開出第一張勸告單,同時也口頭告誡,若再有不當跟監、盯梢、騷擾,讓對方感覺不舒服,即可能觸法。
無獨有偶,同一時間二分局接獲報案,指一名林姓男子(40歲)多次「跟蹤騷擾」在北區開店的C姓女老闆。C女說,去年5月起,林男多次跑到她店門口,以眼神搜尋她,然後微笑、一直盯著看,她感覺好像被監視。
C女曾口頭告訴林男:「你的眼神讓我很不舒服,請以後不要刻意出現在我店內」。而林男當時逕自離開,沒有答話,但事後還來,前日一天之內來兩次,總計這一年來是第六次了,C女受不了,請男友將他攔下,並報警處理。
偵訊時,林男堅稱他只是「路過」,對老闆娘微笑,只是基於禮貌,他不認為自己有跟蹤、盯梢之舉。但警方表示,其行為是《跟騷法》規範的8種類型中的「監視觀察」,由於C女堅持提告,警方除開立告誡書,並依現行犯逮捕,訊後移送地檢署偵辦。
台中市警局婦幼隊長高嘉陽指出,《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第18條第1項,普通跟騷罪法辦,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別以為「烈女怕纏夫」會修得正果,恐怕得來的是罰款與牢獄之災
警方開告誡書給林男,且因C女堅持提告,因此將他依現行犯移送法辦。(翻攝畫面)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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