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接獲投訴,指龍巖「光之系列」塔位,公開販售至今已吸金160億,卻處處違法,龍巖上千名業務員,只要賣過光之系列塔位,恐面臨顧客要求退費、公司追討佣金的窘境。
離職業務員凱文(化名)透露,2012年龍巖販售光之系列時,聲稱5年內會蓋好,但至今仍是空中樓閣,若顧客欲興訟追討,龍巖會私下和解、賠償,以免糾紛浮上檯面,但公司轉頭就向業務追討當年佣金,而這筆錢早就花掉了,無端被強制扣薪,導致許多業務員生計出現問題。
資深業界人士李經理(化名)透露,新北的「光之殿堂」,賣出將近兩萬個,但新北市政府只核准五千個塔位的建照,桃園「光之迴廊」因為距離富岡國中、小在500公尺之內,除非遷校,否則依照殯葬法,也不可能核發建照,台中「光之映象」因為分公司負責人懸崖勒馬,全數加2%利息退費,處理了九成已銷售塔位,算是安全拆除未爆彈,唯一取得合法建照的高雄「光之丘」,也因預售塔位而違反殯葬法。
龍巖如何吸金160億?該公司讓業務員告訴客戶,光之系列塔位未來會增值到150萬,現在只賣30到60萬,值得投資,衝著安藤忠雄的名氣,新北60萬元塔位賣了1萬9千多個,吸金115億元;桃園光之迴廊平均售價30萬元,賣出7千多個,吸金24億元;高雄光之丘也是30萬元,賣出7千多個,吸金約21億元,三處加起來,共吸金160億元。
此外,龍巖還打擦邊球,因為光之系列動工遙遙無期,北部客戶就賣一個已經蓋好的「真龍殿」塔位,再搭配一張「轉換憑證」,未來蓋好可以換安藤忠雄的「光之系列」,藉此規避法令。問題是,一拖10年,少數客戶投資變自用,只好讓骨灰先「暫厝」真龍殿,李經理諷刺道:「在台灣,除了兩位蔣總統,也只有龍巖的客戶必須暫厝」。
李經理指出,龍巖收的款項均在財報認列收入,但實際並未完成交易,可能違反《會計法》,預售陰宅,更是明確違反殯葬法,明知不可能取得建照還拼命推銷,若爆發邀費糾紛,恐涉詐欺。但「光之系列」搞成騙局,最可憐的,還是上千名業務員,他們多半自己投資或鼓吹親友購買,現在成燙手山芋,被逼得繼續欺騙顧客,或被逼扣薪,夾在顧客與公司間,相當為難,已有資深業務準備循法律途徑自救。
龍巖:爆料不實、一切合法
針對相關投訴,龍巖強調,爆料者陳述內容不實,身為上櫃公司,龍巖向來遵守法律規範,商品銷售及開發計畫一切均依法定程序辦理與執行,此外,龍巖從未以投資立場鼓勵客戶購買,並禁止經銷商業務以投資目的銷售商品。
龍巖表示,爆料者未了解實際狀況就投訴,已嚴重影響正派經銷商的權益,龍巖將進行追查並保留法律追訴權,相關指控都是有心人士刻意抹黑,對於任何誣蔑誹謗、損害公司權益的行為,一經查明將即時採取法律行動,捍衛公司商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