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判決書內容指出,莊女丈夫也在長庚醫院擔任護理師,去年他看見了妻子手機裡的照片,才發現莊女有長達2年的婚外情,2019年開始和周男交往持續兩年,不僅私下出遊還拍了許多親密合照,更在電子郵件、簡訊中發現兩人曖昧訊息。
周男和莊女互傳email的對話內容包括:「抱,一天也是很辛苦的過去」「抱,你真的很棒,真的做的很好。期待一起看診的時間,老婆加油」「我們的2年,可以很短,短到輕易切斷;可以很長,長到勝過一切」等語。
莊女丈夫更在簡訊中發現妻子曾向周男說:「小XX離開我一段時間了,看著血塊一次次崩落,我很難過也害怕,忍了很久才鼓起勇氣親近你,雖然在你的排斥之下,我還是表現的很沒事,而你也非常抗拒我的靠近,抱歉我這麼髒這麼糟糕」「本來想跟你商量,但你應該不想管。我找到門路了,等我經期過了,我打算接客賺錢還債,這是我的人生,如你告誡我的,我會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其中一句提到血塊崩落,莊女的丈夫認為妻子是為了周男墮胎,甚至告訴對方要以接客來還債。
周男辯稱,他和莊女交往時沒有發生過性行為,更稱在妻子發現他外遇後,他就終止這段關係回歸家庭,更表示莊女傳訊內容只是為了挽回的情緒勒索,也不能證明她有墮胎,請求判決免賠。
台北地院法官審酌另案,在周妻告莊女侵害配偶權的訴訟中,莊女坦白在周男追求下發生性行為:「周男積極追求…強迫發生親密關係…再以親密關係要求交往」,認為2人若沒有發生性關係,莊女不可能在訴訟中坦承姦情,也不可能傳簡訊向周男揭露自身血崩等私密情事,因此不採信周男辯詞,判他應賠莊夫6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