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小黎透露,當時開車的人是助理,在停車時不慎擦撞到前方花台,導致車身保險桿部分,有道淺淺的刮痕,當下她就做好賠償準備,想不到店經理卻跟他說:「如果妳跟我們現在就買車下訂的話,我們可以跟公司商量看看,是不是可以不用賠」。
同時也提醒她,「這是最後一台、沒有車了、會被搶光光」楊小黎形容,自己當下的感受,是遭遇到壓迫式、強迫中獎的推銷手法,讓她覺得寧願賠錢也不會跟對方買車,楊小黎說:「不是瘋狂推銷就絕對會成交,讓人舒服才是最重要的」,因此拿出卡刷了2萬多元賠償了事。
哪知,該店經理看到她的社群發文,則私訊她回應:「撞傷車本來就該賠償,以公眾人物的身分來討拍,身為商家也不會想服務你這樣的客人。」楊小黎則表示,只是想要了解遇到這種情形一般如何解決,並非賣弄公眾人物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