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國民法官模擬,共有6名被告,為外國人在我國涉及犯罪案件,由台北地院黃怡菁庭長擔任審判長,唐玥法官擔任受命法官及陳冠中法官擔任陪席法官。台北地檢署黃振城、高光萱、楊舒雯檢察官擔任公訴檢察官進行論告,台北律師公會則推派張桂芳律師等15位律師及由本院曾德榮等3位公設辯護人擔任辯護人,為被告進行辦護。
司法院許宗力院長與前司法院賴浩敏院長、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刑事廳彭幸鳴廳長、新聞及法治宣導處張永宏處長等、高等法院李彥文院長、台北地檢林邦樑檢察長、台北律師公會范瑞華理事長、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會長林俊宏律師也到場參與。
台北地院黃國忠院長在與美日等國駐台人員座談時表示,國民司法主權實踐,我國在走向司法民主化過程相當漫長極為艱辛,明年1月1日即將實施的國民新制是個重大變革,國民法官新制,代表國民是國家主人,由人民和法官共同參與審判事務,更能彰顯司法主權的意涵。國民法官制度意涵是希望司法透明化、彰顯國民司法主權以及引進多元思考,目的為提升司法公信力。對於外商的投資保障提升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台北地院特別邀請外交部條約法律司連建辰司長、德國在台協會副代表Mrs.Dagmar Traub-Evans(陶艾瑪女士)、經濟、政治暨文化事務副主任Ms.Nora Tech(田娜拉女士)、張嘉玲專員、紐西蘭商工辦事處副代表Ms.Aimee Jephson、政策諮詢蔡立女士、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領事部神谷紳主任、馬玫鈴副主任等人參與
澳洲辦事處領事暨行政處處長Ms.Sandra Tam(譚慧玲)、領事暨護照專員李鍾敏女士、葉桓逸先生、英國在台辦事處英僑服務處處長Mr.Gareth Howell、政治處處長Mr.Leon Man、英僑服務處領事專員林文珮女士、美國在台協會及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領事組周俊茹組長等人也獲邀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