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9 17:44 臺北時間

「金融業單身男狂示愛」她尋第二春 慘被偷拍性愛片還遭正宮求償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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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一名喪偶的劉姓女子2020年透過交友軟體找第二春,怎料遭對方騙未婚、偷拍性愛片。(翻攝自Pexels)
一名喪偶的劉姓女子2020年透過交友軟體找第二春,怎料遭對方騙未婚、偷拍性愛片。(翻攝自Pexels)
一名喪偶的劉姓女子2020年透過交友軟體找第二春,結識自稱在金融業的賴姓男子,對方表示自己離婚「空窗期3年」「想找牽手一輩子的人」,天天噓寒問暖,成功擄獲芳心、發展性關係,不過與賴男交往3個月後,劉女發現對方有老婆深感被騙決定分手,怎料,賴男卻拿先前偷拍的性愛影片威脅,其正宮還告劉女介入家庭求償50萬元;對此,台北地院認定劉女遭賴男瞞騙,確實不知他有家室,判決免賠。
判決書指出,賴男交往期間偷拍2段性愛影片,直至劉女提出分手就以該偷拍影片威脅「那就讓這段婚外情曝光」「妳不是最擔心妳阿姨跟公公發現妳這媳婦最近的生活,原來是外面交了新男友,還跟對方搞上床,結果還是別人的老公,妳自己當小三」,事後就連賴男妻子也向劉女提告介入家庭求償50萬元。
賴男咬定劉女明知自己已婚,但由於賴男有2段婚姻,且曾在5個月空窗期申辦配偶欄為「單身」的身分證,法官認為賴男可能拿單身身分證給劉女看,不能僅因「看過身分證」就認定劉女知道他有老婆。
另外,法官也認為賴男在交友軟體上自介上記載「離婚」、職業為「金融業」「我二位孩子都成年有不錯的工作,我想把重心放在女方或『女朋友』身上,只想好好談場戀愛」,也曾向劉女表示「空窗期3年」「我想找牽手一輩子的人」等言論都與真相不符,顯然賴男故意隱瞞已婚事實,而劉女跟賴男只交往短短3個月就分手,確實可能未察覺賴男已婚。
對此審酌相關事證,台北地院最終判決劉女無須賠償賴妻,可上訴。至於賴男偷拍性愛影片之事,劉女也怒告妨害秘密罪,檢方日前已起訴賴男。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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