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岳龍透過台北市議員李慶元為袁姓民眾討公道,李慶元、林岳龍於昨(22日)在改建為公園廣場的原公墓現場,邀集殯葬處、法務局官員,召開會勘兼記者會。李慶元與林岳龍均認為,殯葬處怠於行使職務,未能善盡管理公墓之責,失職在先,又未能直接以書面通知家屬,違反法令在後,確實應該給予家屬適度補賠,以撫平家屬心靈傷害。
袁姓民眾指出,他父親在1959年過世,當時他只有7歲,當年他父親的遺體依基督教儀式,葬於台北市大安第六公墓。直到2017年時,台北市政府規劃將該處公墓用地改建為蔣渭水先生紀念廣場,要遷建公墓墳墓,但殯葬處卻未依規定書面通知家屬,而是將第六公墓均視為「無主墳墓」,以在墓園入口處及各墳墓旁貼上公告告示的方式通知。當年恰巧因為他兒子重病,他未到現場掃墓,一直到年中再去掃墓時,赫然發現現場已經變成公園,他父親的墓園已經完全不復存在,父親的骨骸完全不知去向。
袁姓民眾事後向殯葬處查詢,殯葬處稱因無法連繫到家屬,直接代為挖掘,當時發現現場墳墓下方根本空無一物,也因為是空墓的緣故,袁姓民眾不得領取市府的補償費用。袁姓民眾氣憤地說,他就住在新北市,身為後代子孫,無法忍受殯葬處僅公告四個月,未盡通知墓主、家人之責,即進行「刨人祖墳」之舉。
李慶元說,殯葬處向他回覆,由於公墓內大多為晚清、日治時期下葬的墳墓,時間久遠,無墓主資料,所以無法書面通知家屬,只能以公告告示方式通知。但經他查證,大安第六公墓內有1126門墳墓,只有4門是民國34年以前日據時期下葬的,其餘均是國民政府來台以後才下葬,甚至還有一大堆是民國6、70年以後才下葬,殯葬處根本說謊。
李慶元說表示,依規定若亡者要葬在公墓內,事先都要辦理登記申請手續,殯葬處竟連一位家屬的連絡資料都沒有;更在遷葬時,全部以「無主墳墓」便宜行事,並以公告代替書面通知。顯然長期管理鬆散,怠於行使職務,已經明顯失職。
林岳龍也指出,墓地有時因地形地貌轉變,或是受到山坡地内部地層結構出現滑動影響等因素,在地底下「走棺」的情形偶有所聞。經查殯葬處此次遷葬開挖,在距離袁父墓地山坡下方約30多公尺處的不同地點,有挖掘到兩具無名骨骸,但殯葬處竟然未以骨甕暫存,以便事後家屬指認,而是逕予火化存放。
林岳龍表示,袁姓家屬連要求查驗DNA以確認身分的機會都沒有,殯葬處的做法實在是太過於粗糙,不僅讓家屬無法找回祖先的遺骸,也無法請領相關補助,造成家屬權益嚴重受損。他要求市府未來在公有第二靈骨塔完工之後,應該至少在祖先牌位區提供一個牌位給袁姓家屬,讓家屬有個安厝祖先牌位之處,彌補因殯葬處失職及不當措施對家屬造成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