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9 05:58 臺北時間

【墮胎嬰屍難安息1】僵化規定限制合法火化 墮胎小媽咪私密個資恐外洩

mm-logo
時事
各縣市殯儀館雖然都有嬰屍火化服務,但規定過於僵硬,引發爭議。
各縣市殯儀館雖然都有嬰屍火化服務,但規定過於僵硬,引發爭議。
暑假結束,墮胎潮再起,但因為未出世的胚胎又沒有死亡證明,進不了火化場,讓婦科醫師很頭疼,但經本刊調查,台中、新北、高雄的主殯葬管理單位都說死胎或墮胎嬰屍可以火化,但需要死胎證明、終止妊娠證明,或胎兒母親的身分證才能火化;對此,婦科醫師呂秉正表示,墮胎是高度隱私的事,孕婦擔心曝光,怎可能拿著身分證去火化她不想要的孩子?法令本身就是阻礙!
暑假期間,青少年偷嚐禁果,造成墮胎潮,這些墮胎的嬰屍如何處理?成了燙手山芋。最近台中不少婦產科醫師,非常頭痛,因為之前某殯葬業者,以每具3,000元的價錢,為台中多間婦產科診所處理墮胎或死胎的嬰屍,但該業者日前表示,無法繼續提供服務。
孕婦墮胎具高度隱私性,部分婦產科診所還在招牌強調保密。
業者告訴診所,他本來在南投有一塊殯葬用地,專為來自婦產科診所的嬰屍提供「土葬」服務,但如今已經埋滿,加上台中市政府規定,必須有死亡證明才能進火葬場,實在太麻煩,所以決定退休。未出世的小生命哪有這紙證明,業者收手,搞得這些診所無法處理嬰屍,集體向本刊投訴,呼籲政府放寬規定。
對此,本刊向台中市政府查證,生命禮儀管理處祕書熊增仁說:「我們可以處理啊!婦產科診所可能不了解殯葬法規。」他告訴本刊,其實只要提出「終止妊娠證明」與「死胎證明」,不管是墮胎或者胎死腹中的嬰屍,都可進場火化。熊表示,台中在2018年修法後,火化嬰屍從二百六十多具,逐年增加至去年的530具,大多數是父母透過葬儀社送來。
不肖殯葬業者將流產嬰屍裝在印有蓮花的紙袋,隨意棄置溪中。(翻攝畫面)
高雄市也提供同樣服務,但規定更嚴謹,殯葬管理處長黃中中表示,嬰屍火化須提供母親身分證,若是未成年少女墮胎或死胎,還須提供監護人證件,至於是否接受婦產科診所代為處理?黃說:「只要有生母的證件及證明該嬰屍是何人子女的證明,不管是殯葬業者或診所,一律服務!」新北的規定跟高雄幾乎一樣,只要提供死產證明或母親身分證,就可以進場火化。
既然地方政府都說嬰屍可以火化,為什麼婦產科診所還要私下花錢找殯葬業者處理?代表多家診所向本刊投訴的台中「安生婦產科醫院」院長呂秉正說,墮胎是高度隱私的事,很多媽媽擔心曝光,怎麼會拿著身分證去火化她不想要的孩子?法令本身就是阻礙!呂強調,像他們這種有在接生、診治婦科疾病的正派診所,還願意找葬儀社協助,若是專門墮胎的診所,處理方式恐更為草率。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3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