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新華當年沒有足夠金錢,某次聽到開計程車的同黨,說出湖口裝甲兵營區有偏遠崗哨,決定行搶軍人槍枝,他與同夥開著汽車到該哨所後,先開刺眼強燈吸引哨兵上前,再由同夥持刀劫殺,再將2把65k2步槍劫走,作為日後行搶銀行之用。
事後,吳新華決定搶銀行時,發現長槍攜帶不便易被人發現,打消搶銀行念頭,仍走回頭路闖空門維生,犯案近百起,但警方始終破不了案。某次,吳的同夥犯下1起銀樓搶案,逃逸時被1名計程車運將尾隨通報,吳才遭警方鎖定。
警方追捕吳時,查出他在新竹1處農場有祕密基地,發現他常在農場內殺狗練膽,狗屍吊在樹上,還在基起內射樹練刀,甚至將2把65k2步槍、上千發子彈架好,準備與警方拚搏,所幸警方晚一天到訪,躲過可能的槍戰。警方最後喬裝成槍枝賣家,終於將他逮捕,瓦解犯罪集團。
吳新華落網後,警方查出他犯下多起強盜殺人案,共奪走14條人命,令人聞風喪膽,最後遭判10個死刑,法警執行死刑時,發現他心臟略偏右,連開5槍才將他伏法,創下司法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