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解釋公布全周煥的原因,全男事先計劃在公共場所殘忍殺害過去的同事,其犯罪性質嚴重、殘忍且證據確鑿,預防犯罪和再犯風險等公共利益後,決定公布凶嫌個資。
事發於首爾地鐵2號線新堂站14日晚間9時許,28歲站務員A某進入女廁巡邏時,遭埋伏70分鐘的全周煥持刀狠心殺害,倒臥在血泊中的A某忍著劇痛按鈴求救,最終緊急送醫但仍宣告不治,而全男則是現場被緊急逮捕。
全周煥落網後,警方最初依《刑法》指控他犯有謀殺罪,不過隨著調查發現是一起有預謀的計畫性犯罪,因此改依《從重處罰特定犯罪法》指控他犯有「報復性謀殺」,倘若全男被定罪,將會至少判處10年有期徒刑。
據《韓聯社》報導,警方調查,A某與全男於2018年同期進入首爾交通公社,不過雙方工作地點並不同,自2019年11月起至2021年10月,全男透過手機簡訊、通訊軟體訊息頻發出騷擾文字訊息,還以偷拍作為威脅,由於是《跟騷法》實施前,A某提告全男違反《情報通信網法》,警方依A某意願警告全男。
孰料,全男無視警告,威脅A某要散布非法偷拍的影片,因此於2021年10月8日因涉嫌《性暴力處罰法》逮捕,檢警隔日聲請拘留,但法院認為全男的居住地點明確、且無逃亡串證之虞,因此駁回檢方聲押。孰料,全男依然故我、死性不改仍被發現多次跟蹤A某,今年1月再被追加違反《跟騷法》起訴,一審結果原定於15日宣布,結果憾事卻在前一天發生。
警方指出,被公司勒令停職的全周煥仍保有公司內部網路使用權,本月3日進入地鐵6號線龜山站辦公室,透過內部網路查看A某的工作訊息,14日案發當日於繒山站再次確認A某的工作訊息,最後前往新堂站女廁埋伏達70分鐘,直至約於晚間8時56分等到巡邏的A某,最終持刀狠心殺害A某。事後,面對記者詢問犯罪理由、是否要跟受害人及其家屬道歉?全周煥僅吐出「我真的很抱歉」。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