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議員許智峯過去涉9罪,包括2019年7月於光復屯門遊行要求一名市民刪除手機內的示威者照片及影片,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後來他在保釋期間提供外交邀請信等文件出訪丹麥,並於抵達丹麥宣布開始流亡生涯,被港府認定是預謀潛逃,提供「虛假文件」出國,且延誤其案件受審,被控藐視法庭等4罪。
今日,香港法官陳慶偉更認定,許智峯計畫犯案、缺席聆訊,嚴重削弱公眾對司法系統的信心,其行為是對於刑事司法制度之嘲諷,形同妨礙司法公正。尤其許智峯出國使用「假文件」,還毫無悔意,判其監禁3年6個月,並須兼付訴訟費。
不過,對此許智峯則在臉書上發文,嗆聲自己對於被判刑的回應是「嗤之以鼻」。許智峯指出,在《國安法》生效後,香港法庭早已為共產黨的法庭,針對異見的政治審訊、判刑,已成為香港常態,香港人早已不會驚訝。
有關法官陳慶偉稱其不回港審訊,損害公眾對司法公義的信心,他則認為,真正徹底毀掉香港司法公義的,正是陳慶偉這種「欣然接受成為國安法官、為暴政背書的權貴」。
許智峯喊話,在普世價值中、歷史洪流下,有罪的必然是暴政,而不是抗爭者。最後他也稱,「就由港共法庭對著空氣判刑吧,好讓世界看到港共政權的瘋狂與無能」,而他會繼續藐視港共不義的法庭,繼續以自由身,為香港人的自由抗爭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