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在今年5月29日,黃姓男子先是上網買來「標籤機」,再到家樂福去偷偷記下商品價格較低的條碼,返家後自行偽造3張「老協珍熬雞精7入、新台幣751元」、1張「HK家居電子體重機、418元」標籤條碼,並在當晚前往天母德行西路家樂福,趁賣場人員未注意之際,將商品陳列的3盒「老協珍熬雞精14入、1494元」、1台「藍芽電子體重機、3580元」價格標籤分別換上自製低價標籤,再持商品結帳,導致家樂福損失5,391元。
不過,食髓知味的黃男在同年6月2日、6月3日、7月8日、7月12日以同樣手法前往購物,黃男每次都還故意拿品項相同的商品,這樣店員刷過條碼時,也比較不容易察覺價格或數量有問題。事後店家察覺有異,逐一清查庫存商品發現貨物變少,調閱監視器才發現黃男犯案;當7月12日黃男再度前往,家樂福安全課員工見狀立刻報警,警方當場依現行犯將他帶回派出所。家樂福表示,黃男同年6月、7月都有用相同手法,總共犯案5次,店家損失金額高達26,177元。
黃男遭逮後,對於犯行坦承不諱,且檢方根據監視器錄影畫面、電子發票證明聯等,認黃男涉犯詐欺取財罪、詐欺得利、偽造準私文書等罪,但考量他犯後具悔意,也已經和與家樂福達成和解,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從輕量刑,以勵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