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雄高分院判決指出,連千毅共涉入槍砲、組織、妨害自由、毀損等6罪,其中組織、槍砲等3罪,分別判刑3年6月至4年徒刑,其餘妨害自由、毀損、強制等3罪,各處拘役55天至6月有期徒刑,均得易科罰金,且不得上訴,槍砲、組織等罪則可再上訴三審。
根據調查,連千毅於2016年成立蘭庭國際,以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的倉庫作為直播地點與幫派聚集點,專案小組查出連千毅以精品公司吸收男性員工,又誘導員工加入「天道盟太陽會高雄分會」犯罪組織,並利用組織多次指使成員脅迫網友刪文、道歉。
2019年9月17日至19日間,鄭又仁和連千毅起糾紛,鄭不甘遭恐嚇,率眾到連千毅的直播倉庫叫囂、砸門,連千毅不滿,隨即派人先後到倉庫、寵物店打人砸車反擊。當時雙方一度經中間人牽線和談,但隔日凌晨又有網路群組號召集結去直播倉庫挑釁,警方還派員至連千毅倉庫「守望」,沒料對方不顧警方再場,開車撞門,連千毅等人又派人去鄭又仁寵物店開4槍。
高雄地院2020年7月29日宣判一審,合議庭認為連千毅利用幫派勢力恐嚇網友,甚至開槍引發重大治安事件,依涉犯槍砲、組織犯罪、傷害等罪,合併執行7年徒刑。另涉恐嚇、強制罪,合併判刑1年,可易科罰金。經上訴後,12日高雄高分院宣判二審,仍維持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