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2 12:23 臺北時間

親媽「果醬摻藥」毒殺2歲女兒 法官因這理由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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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一名35歲陳姓女子因毒殺2歲幼女遭判刑;示意圖。(翻攝pixabay)
一名35歲陳姓女子因毒殺2歲幼女遭判刑;示意圖。(翻攝pixabay)
北市一名35歲陳姓女子與張姓前男友交往期間生下一女,3年前兩人分手為爭女兒的監護權對簿公堂,陳女勝訴,豈料前年陳女因想尋短加上精神不濟,將安眠藥混和果醬餵食當年2歲的幼女,想帶女兒共赴黃泉,接著跟著吞藥輕生,事後陳女雖被救回,但女童不幸身亡,一審士林地院依殺人罪判她12年徒刑,二審高院改判11年10月。
判決指出,陳女與張姓前男友交往後未婚生女,2019年雙方鬧分手,同年陳女與另一名女子交往並登記結婚,陳女為爭取女兒的監護上法院打官司,家事法官採「幼兒從母」原則將監護權判給陳女。
2021年4月11日,陳女的另一半上班出門,獨留陳女與幼女在家,陳因一時想不開,她先將安眠藥摻入草莓果醬內並餵食當時年僅2歲的女兒,接著自己也跟著吞藥輕生。直到陳女的配偶返家才發現不對勁,趕緊將母女二人送醫搶救,事後陳女雖被救回,但女童仍不幸身亡。
法官認為陳女取得監護權卻未善盡照顧義務,隨意剝奪幼小的生命,導致女童身亡,但考量陳女當時精神不濟,加上成長背景等因素讓她意圖尋死,異於一般為因仇恨發生的殺人犯行,一審時依殺人罪輕判12年。二審高院改判1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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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4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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